江南三织造指的是江宁织造、苏州织造与杭州织造。是清代宫廷设在江宁(现为南京)、苏州、杭州三处专为“上用”、“官用”制作绫罗绸缎的织造机构,直属清宫总管内务府管辖。我国自周代始历代都有专为皇宫营造服饰用品的机构。在江宁营建皇家织造始于元代,明、清两代沿袭。江宁织造是清顺治二年清军占领江南后在明朝织造旧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后又陆续营建苏州织造和杭州织造。其官员全由皇帝亲自委派,多为亲信要员。开始为一年一更换,至顺治十五年改为三年一轮换。
明代在南京﹑苏州和杭州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朝顺治二年恢复江宁织造局﹔杭州局和苏州局均于顺治四年重建。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并成为清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
江南三局重建之初,对于督理织务的织造官员,曾一度袭用明制,派遣织造太监督管。顺治三年改以工部侍郎一员总理织务,旋简选内务府郎官管理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局,名曰织造,实为皇帝的亲信和耳目。三织造局重建时,并不是经常维持生产。康熙七年以后织造始逐步走上正常的途径。
而江南三局经费的来源,完全靠工部和户部指拨的官款,其中工部拨款占百分之五十五,户部占百分之四十五,然后根据织造任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分配给三处织造。工部户部拨款虽有数字,但与各局的实际费用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