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士官是1998年至2009年这一时期的叫法,现称四级军士长,属于中级士官。
在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实行分级服役制,同时减少士官数量,增加士官长数量。
四期士官是1998年至2009年这一时期的叫法,现称四级军士长,属于中级士官。
在2009年,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实行分级服役制,同时减少士官数量,增加士官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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