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科员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9、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母猪产后护理
下一篇:最后一课的背景
相关文章
自下而上
05月11日
后工业社会
扶轮社
公共关系
05月10日
应用本科
05月09日
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最新文章
博物院和博物馆的区别
守正用奇
离殇
红薯要煮多久才熟
液体培养基
元宵怎么做的
热门文章
傅红雪和叶开是什么关系
观音灵签56
玉米棍
缺口冲击强度
得意忘形什么意思
安可什么意思